不少人准备买房时,会先交一笔钱锁定房源。销售人员可能把这笔钱叫作定金、订金、认购金或首付款,但名称不同,法律后果也可能完全不同。尤其是贷款买房,如果后续房贷没有批下来,能不能把钱拿回来,不能只看销售口头承诺,还要看收据和合同写的是什么。
定金通常具有担保性质。买方不履行约定,可能无权要求返还;如果卖方违约,买方可以按照约定要求双倍返还。订金、意向金、认购金在法律上未必当然适用定金罚则,能否退回主要看双方签订的协议、付款凭证以及实际约定。
根据相关规则,定金数额一般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。超过部分通常不产生定金效力。比如房屋总价为200万元,合同约定定金30万元,其中超过40万元的风险较高;如果合同约定的定金明显过高,也应仔细确认其法律性质。
“订金”并不是一个当然适用双倍赔付的法律概念。如果协议写明“买方不买不退”,或者已经约定这笔钱转为定金,处理结果可能不同。反过来,如果协议明确写着“未签正式买卖合同可全额退还”,买方就应保存好协议和付款记录。
首付款是购房价款的一部分,通常在网签、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或贷款合同后支付。它不是为了单纯锁定房源的担保金。买方能否退回首付款,一般要结合解除合同的原因、违约责任以及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退款条款来判断。
不一定。很多购房者以为“银行不放贷就是不可抗力”,实际上,贷款审批结果可能受到收入、征信、负债、首付来源、房屋评估价等多种因素影响。如果买方自身征信有问题、收入证明不足,或者没有提前核实贷款能力,卖方可能据此主张买方承担违约责任。
如果合同明确约定“因银行政策变化或非买方原因导致贷款未获批,双方可解除合同,卖方退还已收款项”,买方的风险会小很多。但如果只是销售人员口头说“贷款肯定能批”,而合同没有写明,发生纠纷时举证会比较困难。
需要注意的是,退房是否成立、定金能否返还,最终还要结合合同全文、付款凭证和违约原因判断。遇到金额较大的争议时,建议先保留聊天记录、录音、收据和银行流水,再咨询专业人士,避免只凭销售人员的一句话决定是否签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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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贷款年限 | LPR(%) |
|---|---|
| 一年期 | 3.00% |
| 五年期 | 3.50% |
| 历史LPR | |
| 贷款期数 | 首套 | 二套 |
|---|---|---|
| 5年以下(含5年) | 2.10% | 2.525% |
| 5年以上 | 2.60% | 3.075% |
| 贷款年限 | 年利率 |
|---|---|
| 0 ~ 6月(含6月) | 4.35% |
| 6月 ~ 1年(含1年) | 4.35% |
| 1年 ~ 3年(含3年) | 4.75% |
| 3年 ~ 5年(含5年) | 4.75% |
| 5年 ~ 30年(含30年) | 4.90% |